经查,违法车辆是一辆省级客运车辆,主要经营范围为省际非定线旅游、市际非定线旅游、县际非定线旅游。该车持有合肥至上海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及包车合同,据驾驶员陈述,12月20日,他驾驶该车从丰海路东路出发,在当天11时左右,在沪南公路年家浜路公交车站处载5名乘客运往上海南站,收取乘客每人50元车费。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相关法律文书,对车辆实施登记保存,并告知该公司涉嫌违反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第100条第1款第7项之规定,属于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的,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。交通支队责令立即改正,拟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。记者还从交通执法部门了解到,交通执法支队将结合元旦、春节假期省际客运班车、包车运行量大的情况,一方面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检查,严厉打击省际客运班车、包车违法违规行为,另一方面对交通枢纽、旅游集散地、省际客运站、省际客运企业等开展有效监督检查,保障辖区内交通营运秩序安全有序。